CADW

CADW 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2026-07-14

本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約定 CADW 與使用 CADW 協作增強決策工作流服務之企業客戶(以下稱「客戶」)間之權利義務。客戶指定之使用者登入或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客戶同意本條款。

1. 定義

2. 服務內容

本服務提供:(a)依日曆排程自動派遣或手動邀請會議機器人加入線上會議進行錄製與轉錄;(b)AI 驅動之會議內容分析,包含附逐字稿引文之事實整理、多假設鑑別分析與行動建議;(c)依角色分層之報告存取;(d)行動建議之結果回報與信心校準追蹤。

誠實降級機制:本服務內建引文驗證機制,AI 分析主張須通過與逐字稿之程式化比對。當驗證未通過時,本服務將如實標示驗證失敗並降級呈現、不產出行動建議,而非勉強輸出未經驗證之內容。客戶理解此為本服務之核心設計,驗證未通過之場次不構成服務瑕疵。

CADW 得持續改進服務功能與介面,重大變更將事前通知客戶。

3. 帳號與存取

使用者須以客戶登記之企業信箱透過第三方身分驗證(Google 或 Microsoft)登入。客戶應確保帳號清單即時更新,人員離職或異動時應通知 CADW 停用其存取權。

客戶內部之角色權限(如完整分析、部分分析、僅摘要)由客戶指定,CADW 依指定設定執行。客戶應自行確保角色指派符合其內部資訊管理政策。

4. 客戶義務:錄製之合法性

客戶為會議錄製之發動者與會議資料之蒐集主體。客戶應確保於各適用法域內,會議之錄製、轉錄與分析已取得必要之同意或具備其他合法依據。

CADW 提供之告知工具(機器人入會聊天室告知、可辨識之機器人名稱、派遣與同意留痕記錄)為協助客戶履行告知義務之機制,不免除客戶確保錄製合法之最終責任。

客戶不得將本服務用於:未經合法授權之錄音、監控員工私人通訊、或任何違反法令之用途。

5. 智慧財產權

會議資料與分析產出歸客戶所有。CADW 於合約期間為提供服務之目的處理該等資料。

本服務之軟體、系統架構、分析方法、模型設定與介面設計等,其智慧財產權歸 CADW 所有。

CADW 得使用去識別化且彙總之服務使用統計改進服務品質;未經客戶書面同意,不得將可識別客戶或其會議內容之資料用於服務提供以外之目的,亦不會用於訓練 AI 模型。

6. AI 產出之性質與免責

分析產出為決策輔助資訊,非專業意見,不構成法律、財務、醫療、人事或其他專業建議。實際決策與其後果由客戶自行負責。

本服務之設計原則為「抽取式、附原話」——分析主張附有逐字稿引文供客戶查核。惟語音轉錄與 AI 分析在技術上無法保證完全正確,客戶於依據分析產出做成重大決策前,應自行查核關鍵引文與事實。

行動建議所附之信心區間由系統依歷史結果統計計算,屬機率性估計,不構成任何形式之保證。

本服務不對任何個人進行人格特質歸型、測謊或誠信判定,分析產出亦不得由客戶作此等用途之解讀或宣稱。

7. 費用與付款

服務費用依雙方簽署之報價單或服務協議定之。

除法令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已付費用不予退還。

客戶逾期付款達 30 日者,CADW 得暫停服務至付清為止。

8. 保密

雙方對於因本服務知悉之他方營業秘密與機密資訊(包含會議資料、分析產出、定價與技術資訊)負保密義務,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不得揭露予第三人,法令要求揭露者不在此限。本義務於合約終止後繼續有效三年。

9. 服務水準與維護

試點及一般訂閱期間,本服務以商業上合理努力維持可用性,不承諾特定正常運行時間比率;如另簽服務水準協議者從其約定。

CADW 得於事前通知後進行例行維護;緊急安全維護得先行處置後通知。

10. 責任限制

就本服務所生之損害賠償,CADW 之累計賠償責任以客戶於請求發生前十二個月內實際支付之服務費用總額為上限。

CADW 對間接損害、衍生性損害、預期利益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前二項限制不適用於因 CADW 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

11. 期間、終止與資料處置

合約期間依雙方簽署之服務協議定之。

任一方重大違約經他方書面通知 30 日內未改正者,他方得終止合約。

合約終止後 30 日內,客戶得請求匯出其會議資料與分析產出;期滿後 CADW 將刪除客戶資料(法令要求保存之記錄除外),並得應客戶要求提供刪除確認。

12. 準據法與管轄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3. 其他

CADW 修訂本條款時將於網站公告並通知客戶,重大變更於通知後 30 日生效;客戶不同意者得於生效前終止合約。

本條款任一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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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evan@cadw.ai